北京某“企業自汽車遠端監控持商品住房”要求租戶一次性交近200萬
央廣網北京12月10日消息(記者牛萌)據經濟之聲《天下財經》報道,為瞭解決北京房價高企,外來務工人員居住不穩定等問題,去年,北京市出臺瞭“企業自持商品住房”的政策,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自持部分住宅作為租賃房源。目前,北京市已經有至少8個地塊將在未來提供自持商品住房的租賃服務。不過,記者在調查中卻發現,這些將在未來用於租賃的住宅,並沒有我們想象的那麼便宜。
北京大興區某樓盤租戶一次性要交近200萬才能入住
北京物流路徑規劃市大興區黃村鎮興化大街地塊,位於北京市南五環到南六環之間緊鄰地鐵四號線清源路站,樓盤暫定名為“中國鐵建理想傢”,這個樓盤建成後所有的住宅將用於租賃。
“中國鐵建理想傢”銷售人員介紹,租戶需要交付十年的租金和二十年的押金才能入住。
銷售人員:“我們這邊定的是十年交一次租金,您到開發商那邊支付租金,房子就可以使用瞭。”
記者:“那押金呢?”
銷售人員:“您需要向開發商支付二十年押金。”
記者:“首付就是要交十年租金,再交二十年的押金?”
銷售人員:“對,暫時是這樣的。”
銷售人員告訴記者,樓盤將在2018年春節前後正式對外預租,主打戶型為80到100平米的兩居。記者在這個項目附近的多傢房屋中介瞭解到,目前100平米的兩居室每月租金5000元。按照這個標準計算,十年租金60萬,再加上二十年的押金,如果想要在這裡租住10年,需要一次性交180萬元。而周邊50平米的二手房價格目前也不過240萬左右。銷售人員還表示,這個樓盤最終的租賃價格將高於周邊房屋的租賃均價。
這位銷售人員解釋說:“到2019年,因為首都機場第二機場就交工瞭,也會通好多條公交線,2019年的價格會比現在更高一些。”
“企業自持商品住房”這樣出租是否合理?
租10年的房竟然需要一次性交將近200萬,“企業自持商品住房”這樣出租是否合理?
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土地資源與房地產管理系教授趙秀池表示,這樣的做法有以租代售的嫌疑。
趙秀池說:“這跟目前的租賃市場汽車監控系統的一般習慣不太吻合,目前老百姓接納的方式是押一付三,付四個月的房租就可以入住瞭。(這個樓盤)現在等於要交30年的租金,有點以租代售的嫌疑。”
今年4月,北京市住建委和北京市規土委聯合發佈《關於本市企業自持商品住房租賃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》,明確表示企業持有商品房年限為70年,而且對外單次租期不得超過10年。盡管對押金和租賃價格沒有提出明確規定,但《通知》指出,企業不得以任何形式將自持商品住房“以租代售”或通過其他方式變相銷售,行為一旦予以認定將納入“黑名單”,規劃國土部門據此取消相關企業後續參與本市土地招拍掛資格,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對企業開發資質予以降級或者註銷。
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認為,租10年的房,要求租戶一次性付款近200萬元,這樣的做法既不合規,從市場角度來看,也很難推行。
張大偉說:“首先從政策角度來看,是不太可能的。這個案例經過媒體報道,我相信很快會有相應的政策細則出現。另外,從市場角度來說,也不太可能有租房者有這麼大的能力提供相當於三十年周期的租金。”
- Jan 05 Fri 2018 03:5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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